人社职司便函〔2014〕31号 关于公布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 2014年下半年师资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充分发挥优质技工教育资源作用,更好地为全国技工院校提供师资培训服务,我部依托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建设“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以下简称“师资研修中心”)。经认真筹备,三家师资研修中心提出了2014年下半年师资培训计划,现一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资研修中心面向全国技工院校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教师等开展培训。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及时将《2014年下半年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培训计划》(附件)转发至本省(区、市)技工院校,各技工院校根据培训计划和自身培训需求,自行与师资研修中心联系,自主自愿参加相关培训项目。 二、各师资研修中心要在学校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开设“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专栏,并于每一期培训班开班前至少15个工作日,详细公布培训具体对象、培训时间、详细内容、课程安排、师资团队情况、考核评价方式、收费标准、报名方式等。 三、各师资研修中心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建立学员培训档案,每期班结束后要对培训满意度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学员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为提高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班学员规模原则上不得多于30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各师资研修中心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不得随意缩减课时、改变培训内容。 四、培训结束后由师资研修中心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对合格学员颁发《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培训合格证书》。 五、各技工院校参加师资研修中心培训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司反映。 六、 联系方式 (一)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联系人:高建明 奚伟 电话:0519-88105349 传真:0519-88105349 Email:gaojianming179@sina.com (二)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联系人:黄颂杰 电话:020-36271907 36271129 传真:020-36271907 86082354 Email:1245488099@qq.com (三)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联系人:邓迎章 程华 电话:010-87336018,13511011851(邓迎章) 010-67389965,15652346466(程华) 传真:010-67374060 67382049 Email:13511011851@163.com,chenghua@126.com (四)职业能力建设司技工院校管理处 联系人:李何 电话:010-84208452(含传真) 附件:2014年下半年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师资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14年7月1日 抄送: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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