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 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规则 要明确试用期期限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 2017-2-28 22:05| 发布者: 就业指导处| 查看数: 23552| 评论数: 0

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规则 要明确试用期期限
“毕业生选择就业的第一家单位非常重要,它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以后的职业发展轨迹。我们应该提醒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采取慎重的态度。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注意5方面的规则:
        
     首先,在签约以前,要先了解一下求职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老板的人品等。一个十全十美的单位很少,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单位的稳定性如何,自己的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第二,要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合同期限。一般来说,签1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3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三,注意单位明细的薪水额度和福利状况,是否有交“四金”或者“三金”的约定。一般按照国家规定,“三金”是必须交的,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第四,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你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常规做法。
   
      最后,要明确违约责任。 

GMT+8, 2024-4-25 20:15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广州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Guangzhou Industry & Trade Technician College. All rights reserved.

Archiver|

友情链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知网

站点信息

粤ICP备18063504号-2
Design By: JasonChao, 2011


Powered by Discuz! X1.5.1

粤公网安备44011102001066号

联系我们 招生就业处:电话:(020)86084731   36271067   86087530   86087523   联系人:陈老师、何老师、 梁老师

白云校区: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636号    邮编: 510425    电话: (020)86082354    传真: (020)86087637
南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鹤建里    电话: (020)80501989    (020)80502997    
科教城校区: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科教大道86号    电话: (020)3971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