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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四版)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 2020-4-14 16:01| 发布者: 办公室| 查看数: 17436| 评论数: 0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处置指引

 

为有效处置学院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全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广州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规范要求,制定本指引。

教职工或学生出现额温≥36.8℃(复测三次)或腋温≥37.3℃或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各监测点发现可疑症状的师生,要求其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离开工作、教学场所,并引导到学校的体温复测区(中心校区设在正门板房及西门帐篷,南校区设在9号楼104室,北校区设在临时隔离区)。

1. 各系(校区)班主任做好本班级学生工作日每天两次的(9:00前、14:00前)学生额温检测工作,通过询问、观察、摸查、因病缺勤跟踪等方式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现场发现有可疑症状的学生应发放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让其原地或课室门口等待,并马上电话通知本系(部门)健康员(系学生线干事或主任)把学生带至学校的体温复测区。

2. 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出现不适,马上给可疑症状的学生检测额温并应发放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让其原地或课室门口等待,并马上电话通知班级所在系健康员(系学生线干事或主任)把学生带至学校的体温复测区。

3. 生活指导老师在宿舍发现学生出现不适或在22:00前对住宿生用额温枪进行逐个体温检测,发现有可疑症状的学生应发放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把学生带至学校的体温复测区。

4. 各部门发现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出现不适或每天14:00前对部门员工及服务外包人员使用额温枪进行逐个体温检测、因病缺勤跟踪,现场发现可疑症状的教职工,应由部门健康员发放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把教职工带至学校的体温复测区。

二、校卫在校门口通过体温检测仪及额温枪测温发现进入学院的校外人员体温异常,马上带到学校的体温复测区。

1. 体温复测区工作人员对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手部消毒,查看其健康卡信息及其近14天的个人轨迹记录。

2. 对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境外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疫情重点地区和境外入境高危人员接触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立刻将其送至临时隔离室,并用对讲机通知隔离区工作人员。

3. 对无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发放水银体温计及引导其填写《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叮嘱其不要离开座位、安静等候,工作人员填写《体温复测区登记表》,已满18岁且无流行病学史复测后仍异常的人员引导其按《外诊建议书》指引自行就诊,对其余有可疑症状的师生先用对讲机通知隔离区工作人员,得到允许后引导其带上此表格进入临时隔离区。

三、临时隔离区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安排人员进入就诊区,保证就诊点一人一诊一室,对可疑症状人员进行简单问询及记录《临时隔离区接诊登记表》,把患病学生情况及时反馈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说明情况并再次复核其是否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疫情重点地区高危人员接触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

1. 对可疑病例(有流行病学史)立即送到临时隔离室,通知校医。校医做好个人防护后进行详细问诊及记录《临时隔离区接诊登记表》,发放水银体温计及引导其填写《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通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初步排查后联系120送医。校医同时上报学院应急办公室联络人,医疗隔离组对可疑病例所在的班级、宿舍、办公场所消毒,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监测及健康告知。

2. 对非可疑病例的患病学生送至临时隔离室等待家长接回送医或由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值班司机及陪同人员,司陪人员在更衣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后陪同送医。陪同人员(班主任、系干事、行政值班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应把该生就诊的情况及时反馈至学校医务室,如该生需留院观察隔离,则需马上联系班主任通知家长,原则上需等家长到医院交代病情后陪同人员方可返校。

四、凡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及疑似传染病的师生必须当天就近定点医院就诊,检查血常规、CRP,必要时查胸部 DR或胸部CT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班主任追踪病历及诊断证明当天交至医务室。如学生不愿意就诊,家长接回学生,居家隔离 14 天,且症状消失、体温正常后方可返校上课。医务室及班主任进行病情追踪。

五、夜间或周末发现可疑症状的学生应由体温监测组人员(宿舍、校卫)把患病师生带至校门口体温复测区,进行手部消毒并发放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给患病师生复测体温,对有可疑症状的师生引导其填写《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体温监测组人员记录《体温复测区登记表》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说明情况接回学生并再次复核其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和境外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疫情重点地区和境外入境高危人员接触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可疑病例应立即致电校区校医,根据校医指引拨打120送医。非可疑病例的学生,若家长未能及时到达,则体温监测组人员电话通知行政值班老师或生活指导老师到达体温复测区,16:30-22:00(周末8:00-22:00)由行政值班老师做好个人防护装备陪同送医,22:00-次日8:00由生活指导老师做好个人防护装备陪同送医,南、北校区统一由当值司机及行政值班人员送医。

六、临时隔离区工作人员按《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临时隔离区管理办法》做好相关消毒和个人防护。

七、对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病例的参考医生建议,视情况是否让其正常返学,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校医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启动《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校长紧急召开学院防控领导小组会议,所有应急工作小组成员马上进入应急状态快速响应。

八、病愈返校应按照《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办法》要求,把复课(复工)证明交给医务室查验相关佐证材料后,由校医开具《复课(复工)确认函》方可返校复课(复工)。

九、观察隔离场所安排及就近送医点

中心校区临时隔离区设在小花园集装箱板房,体温复测区在校门口板房,接诊区、更衣室设置在西门停车场由帐篷搭建,医学观察区设在11号楼;南校区临时隔离室设在9号楼101103和西门停车通道两间帐篷搭建,9号楼104设为接诊室、更衣室、体温复测室;北校区临时隔离室设在无人机训练场的集装箱板房,体温复测区、更衣室设在无人机训练场帐篷搭建各1间。观察隔离场所人员配置及职责和物资配备按《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临时隔离区管理办法》执行。

三校区就近送医地点:中心校区广州市机场路1128号白云区妇幼保健院(原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南校区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广钢医院;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镇中南路43号江高镇卫生院(联系电话附后)。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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