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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四版)

收藏 分享 发布时间: 2020-4-14 16:01| 发布者: 办公室| 查看数: 17598| 评论数: 0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预案

(第四版)

为了建立健全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能力,确保全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稳定,按照国家及地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防控工作指引(第八版)》《广州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第三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修订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 汤伟群

副组长:翟恩民、吴洪东、钟秀平、曾威、张利芳

 员:各部门(系)主要负责同志

 责:统一领导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处理防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应急工作办公室

 任:钟秀平、张利芳

副主任:陈凤贞、邱志慧

 员:教务处(竞赛办)、招生就业处、总务处、人力资源处、设备采购与管理处、信息中心以及各系主要负责同志。

 责: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综合各部门工作情况,撰写相关汇报材料;督促各工作组有效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工作小组

1. 健康监测组

 长:钟秀平

副组长:陈凤贞、邱志慧、刘梅红、陈高平

 员:校医、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顶岗实习老师、宿管、校卫、学生线人员

 责:在出现疫情后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

2. 医疗隔离组

 长:钟秀平

副组长:谢炳康

 员:校医、南北校区办主任、学管线主任和干事、心理辅导老师、生活指导老师、校卫、司机

 责:负责对发热及呼吸道病人进行初诊管理,实施局部封锁、病人隔离及转运,对可疑症状的师生,立即停止其工作与学习,做好隔离防护,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治疗;接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了解患病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身心状况和生活需求,并做好应急全过程工作人员的防护;加强校园安全防护,争取属地公安及管理部门支持,加大学校及周边保卫力量,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内人员未经上级卫生部门允许不得外出。

3. 教学保障组

 长:翟恩民

副组长:刘炽平、陈海娜

 员:朱  漫、陈志佳、吴多万、王正旭、黄健琴、周红霞

 责:负责做好受疫情影响的教学安排,采用线上授课、补课、顶课等形式开展教学工作,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4. 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长:张利芳

副组长:方常亮、王红梅

 员:刘梅红、张树霞、刘珍秀、夏蕾莉、寿丽君

工作职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师生正确对待疫情,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和家长沟通解释疫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5. 卫生消毒组

 长:曾  

副组长:杨毅坚

 员:刘炽平、吴  军、谢炳康、欧志明

工作职责:负责根据上级卫生部门及有关指导文件对被污染场所(含校车)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或终末消毒。

二、发现疫情

(一)校内接诊病例送医,校医跟进发现

校内各体温监测点对监测出现≥36.8℃或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的人员马上引导至校门口体温复测区,用水银体温计复测体温、问询登记,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相关工作人员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处置指引》处置。对可疑病例(出现腋温≥37.3℃,或有其他症状(咳嗽、乏力等),且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应立即单独引导到临时隔离室,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马上通知校医介入处置,校医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配合排查,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可疑病例经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

(二)班主任对因病缺勤学生进行跟踪,其诊断证明经校医核查确认发现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

(三)部门负责人对因病缺勤教职工进行跟踪,诊断证明经校医核查确认发现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

(四)招就处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学生本人或其所在实习企业有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

(五)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下发疫情(传染病)通知发现我院有新冠肺炎病例的。

三、报告疫情

(一)对于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即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由发现人(校医、班主任、职工本人、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各校区应急工作办公室,校医同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和核实情况,由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纳入新冠肺炎病例统计,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应急工作办公室按规定向广州市人社局、教育组和政府卫健部门上报新冠肺炎病例信息及处置(收治)情况。

(二)疫情报告时限及程序

1. 初次报告

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应急工作办公室于事件发生2小时内向广州市人社局、区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 进程报告

医疗隔离组负责将每天疫情发展变化情况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后,由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结案报告

疫情结束后,应急工作办公室将事件处理结果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报告内容

1. 初次报告内容: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接触史、密切接触者、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 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 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四、疫情处置

经定点收治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即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院长紧急召开学院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无论白天夜间),所有应急工作小组成员进入应急状态快速响应。由各校区应急工作办公室马上向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通报情况,明确相关处置区域,各应急工作小组按各自职责和《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马上落实相关工作。应急工作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系)按照预设方案做好如下处置工作。

(一)针对新冠肺炎散发病例的处置

对于正常上班上学的师生,经定点收治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采取以下措施:

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指挥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 医疗隔离组立即对涉疫区域进行临时封锁,禁止使用空调设备,严格限制涉疫场所人员进出,对病例出现症状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与病例无接触的人员(即非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方可放行。当新冠肺炎病例为教师,则封锁其所在的办公室及其授课的班级课室,相关楼层实行人员出入管控;当新冠肺炎病例为学生,则封锁其共用的课室及该班宿舍,相关楼层实行人员出入管控;当新冠肺炎病例为食堂员工,则封锁其所在的食堂并立刻停止供餐服务;当新冠肺炎病例为教职员工则封锁其办公场所,实行人员出入管控。涉疫区域所在楼层卫生间临时设为隔离专用卫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涉疫区域。被临时管控的人员由总务处进行统一送餐,待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后再对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安排。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会在当天被安排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接受医学观察。若当天不能安排则由医疗隔离组引导离开涉疫场所,在学院临时医学观察区或宿舍进行隔离观察,等待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指引。

3. 健康监测组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4. 教学保障组负责提供疫情涉及人员、场地清单,配合医疗隔离组、卫生消毒组对涉疫场所进行封锁、消毒;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做好网络教学和线下教学实施过程巡查,及时监控教师开课准备、课堂质量、教学互动、成绩成效等。

5. 卫生消毒组在涉疫人员离开场所后由疾控机构指导,安排相关人员按国家和省、市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教室、办公室、空调通风系统、电梯、涉疫人员撤离线路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按照《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新冠肺炎防控校园卫生消毒通风及检查通报方案》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

6. 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7. 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师生正确对待疫情,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和家长沟通解释疫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 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人力资源处做好新冠肺炎病例的请休假、复课(复工)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跟进并掌握其健康状况,做好关心关怀工作。

(二)针对聚集性疫情的处置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办公室、宿舍、班级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出现聚集性疫情应启动快速响应机制,立即报告应急工作办公室,情况核实后由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15分钟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经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复核,确诊为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的,同时向广州市人社局报告,该校区所有班级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为最后一次与新冠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期间的教学工作由教学保障组负责安排。

(三)针对暴发疫情的处置

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暴发疫情,应启动快速响应机制,立即报告应急工作办公室,情况核实后由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15分钟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经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复核,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更大范围的隔离封锁措施。具体停工停课和隔离范围由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四)预案终止

当疑似病例被排除或确诊及无症状感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正式复课前进行全面检查,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宿舍、教室、食堂等场所的清洁、消毒后方可复课。

五、2020届顶岗实习学生新冠肺炎防控的应急处置

(一)晨午检体温≥37.3℃或身体不适的顶岗实习学生,学生需15分钟内报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并同步报企业负责人,顶岗实习指导老师15分钟内报招就处、所在系并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招就处立即与企业沟通暂停该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并联系企业引导学生到指定医院就医,进行新冠肺炎的排查工作。

(二)当顶岗实习学生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顶岗实习老师和各系立即与家长沟通联系,招生就业处负责立即报告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同时联合企业联系其所在区卫健部门,做好病例身体情况信息收集和持续跟踪。招就处与企业一起,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核对掌握密切接触者情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告知、监测,督促所有密切接触者按照要求到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接受14天医学观察,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当所在企业出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立即暂停相应企业的学生顶岗实习,与企业一起,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核对掌握学生是否属于密切接触者情况,对密切接触学生进行健康告知、监测,督促所有密切接触者学生按照要求到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接受14天医学观察,对于非密切接触的学生,招就处与企业立即沟通协调,共同确定撤离方案(包括撤离时间、撤离路线、车辆安排、人员安排、防护措施等),确保学生安全返家,督促学生居家隔离14天医学观察,并做好健康日报。

    六、其他

(一)患病师生治愈后,按学院《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办法》要求办理复课(复工)手续。

(二)持续做好晨、午、晚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且定期开展传染病宣传教育和教育效果评价。

(三)制订《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开学后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进一步检验本预案临场应用性,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处理,对应急预案再进行总结和修改完善。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处置指引

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处置流程图

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

4.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

5. 应急联系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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